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duì)機關(guān)公寓住房改造工程(監理)補充通知(一)
(招标編号:榕正宏招[2020]060号)
各投标人:
本補充通知作爲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duì)機關(guān)公寓住房改造工程(監理)招标文件的澄清、補(bǔ)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組(zǔ)成部分。本補(bǔ)充通知内容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爲準。不同時間上對(duì)同一内容的多種描述,以最後發出的内容爲準。具體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補充與更正
無
二、招标文件的質疑與澄清
問題1:本項目要求配備監理部人員4人,建議按2018.11.1執行的閩建建【2018】36号文、閩建建【2018】37号文删減監理員1人。
回答:依據(jù)招标文件執(zhí)行。
問題2:按榕建築[2018]154号文件,《福州市建設工程年度投标保證金收訖證明》(施工)應該滿足招标文件要求吧!
回答:滿足要求。
問題3:招标文件第16頁“13、中标人應承擔本次招标代理服務費”,按有關規定,誰委托,誰支付,建議由招标人支付。
回答:依據(jù)招标文件執(zhí)行。
問題4:本項目監(jiān)理服務(wù)期不含缺陷責任期,建議删除第63頁(29)。此外第65頁5.3(2)“…審結金額的97%;剩餘3%待缺陷責任期滿後付清”,建議修改爲““…審結金額的100%”。
回答:依據(jù)招标文件執(zhí)行。
問題5:招标文件第15頁項号44中“8、工期延期,不另行增加監理服務費”、“9、如施工工期延誤,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補償費用及獎勵金”、第66頁5.3“本工程監理工期若有順延委托人不再另行補償監理費”,建議按2012年新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範本(GF-2012-0202)的“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理人原因導緻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執行。
回答:依據(jù)招标文件執(zhí)行。
問題6:招标文件第79頁“(四)乙方應當按要求配備相應的試驗檢測人員和設備,按有關規定做好各類試驗、檢測,試驗資料應真實、完整,統一歸檔。”因爲對監理單位來說,試驗、檢測是委托有資質的檢測單位完成,由項目監理部人員送檢,強烈要求取消此條款。
回答:依據(jù)招标文件執(zhí)行。
三、其他按原招标文件規定
本補充通知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diàn)子公共服務(wù)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中國政府採購網(http://www.ccgp.gov.cn)上發布。
招标人: 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 ;
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北環西路196号 ,郵編: 350000 ;
電話: 0591-87089627 傳真: / ;
聯系人: 樊工、王工
招标代理機構: 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珠寶城B區10層 ,郵編: 350001
電子郵箱: /
電話:15960083519,傳真: /
聯系人: 小葉
日 期:2020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