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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區松下荔枝嶼土石方拆除工程投标邀請書
投标邀請書
招标編号:榕正宏招[2020]004号
緻:
福建國禹建設有限公司、福建易生原建設有限公司、福建省熹旺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條件
本招标項目長樂區松下荔枝嶼土石方拆除工程經上級 批準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财政撥款,招标人爲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機構爲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标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邀請招标。
2.項目概況與招标範圍
2.1建設地點:福州市長樂區;
2.2工程建設規模:長樂區松下荔枝嶼土石方拆除工程,招标控制價爲:802169元,K=10%,發包價爲:721952元。
2.3招标範圍和内容:長樂區松下荔枝嶼土石方拆除工程,主要内容爲土石方工程等,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爲準,以施工圖紙爲依據;
2.4标段劃分: 不劃分
2.5工期要求: 15日曆天;
2.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合格标準;
3.投标人資格要求
3.1具備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本招标項目要求投标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應具備合格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
3.3投标人拟派駐本工程的項目經理應具備二級及以上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爲本單位在崗員工;
3.4拟派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産考核B證、安全員須具備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産考核C證。
3.5項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備項目經理(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1人)、安全員(1人)、材料員(1人)、質檢員(1人))應爲投标人單位正式職工;
3.6本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材料員、安全員、質檢員應具有合格有效的崗位證書;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聯合體投标,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項目經理“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無 ;
3.9本招标項目招标人對投标人的資格審查採用的方式:資格後審。
3.10其他要求詳見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的投标單位,請於 2020 年 02 月 25 日至2020 年 03 月 0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時至11:00時,下午15:00時至17:00時(北京時間,下同),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号珠寶城10層)(詳細地址)購買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資料每份售價500元,售後不退。
5.評标辦法
5.1本招标項目採用的評标辦法:在合理造價區間随機抽取中标人辦法。
6.投标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證金的遞交時間:在投标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标保證金遞交方式:①應從投标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标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彙或銀行轉賬形式,彙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證金賬戶;或②按榕建築[2018]154号文辦理年度投标保證金形式,如果年度投标保證金的金額不足時,不足的部分按本條款①的方式補足。
6.3投标保證金提交的金額:壹萬陸仟元。
7.投标文件的遞交
7.1投标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爲2020年 03 月 06 日9時30分,地點爲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号珠寶城10層)。
7.2在遞交投标文件同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攜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拟派出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複印件及購買招标文件的相關憑證(原件)等資料遞交投标文件,上述複印件均需加蓋投标人單位公章,否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時在福建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公共服務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長樂區松下鎮人民政府
地 址:福州市長樂區
電 話: 18805011142
聯系人: 鄭與吉
招标代理機構: 福州正宏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珠寶路2号珠寶城10層
電話: 15960083519
聯系人:陳響鈴